发文标题: 关于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厅发[2016]15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2-3
实施时间: 2016-2-3
法规类型: 建造师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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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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