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资[2016]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发文时间: 2016-2-26
实施时间: 2016-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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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国资委,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国有科技型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我们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财政部 科技部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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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