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8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文时间: 2016-1-15
实施时间: 2016-3-1
法规类型: 广告监督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促进公益广告事业发展,规范公益广告管理,发挥公益广告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益广告,是指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非营利性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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