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办[2016]2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2-14
实施时间: 2016-2-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0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福建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14日
  福建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以下简称省预警发布系统)运行管理,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危害,根据《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