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皖政[2016]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18
实施时间: 2016-1-18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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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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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