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6]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2-2
实施时间: 2016-2-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1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
  根据《预算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行为,促进土地储备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清理压缩现有土地储备机构
  各地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