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财会[2016]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6-1-25
实施时间: 2016-1-25
失效时间: 2021-1-24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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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财政局
  2016年1月25日
  厦门市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本市会计人员认真执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范会计行为,提升会计人员诚信水平,根据《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会计人员诚信档案是指记载持有本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诚信状况,以及对判断其诚信状况有影响的信息系统。
  第三条 市财政局负责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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