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26
实施时间: 2016-1-2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07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林业局: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厅制定了《安徽省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林业厅
  201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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