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2-17
实施时间: 2016-2-17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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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缴费单位:
  依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和《厦门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预[2016]7号)要求,我局自2016年2月(申报期)起,停止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特此通知。
  附件:
  1、厦门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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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厦门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厦财预[2016]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