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6-2-5
实施时间: 2016-2-5
法规类型: 市场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8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电子商务经营者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邮编:100037)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doc    
2.《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