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冀政发[2016]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2-5
实施时间: 2016-2-5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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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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