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旅办[2016]3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26
实施时间: 2016-1-2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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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旅游局(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构建“畅游江苏”体系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苏政发[2014]85号)精神,支持旅游业发展,现将2016年度江苏省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旅游、财政部门要按照《江苏省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24号)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并分别对项目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负责。申报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上报,否则视同无效项目不予支持。
  二、申报项目及其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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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6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通知.doc    
2016省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