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府[2016]6号
发文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8
实施时间: 2016-1-8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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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
  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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