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台州市区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台发改价格[2015]23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2-29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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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椒江、黄岩、路桥区发展和改革局:
  近期,国家发改委发文下调了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我省进口液化天然气(LNG)价格也下降明显。根据《关于台州市区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台发改价格[2014]163号)规定,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研究,降低台州市区液化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居民用户每户每年用气量24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用气价格从每立方米4.00元调整为3.50元;第二档:居民用户每户每年用气量240—400立方米(含)部分,从每立方米4.80元调整为4.20元(按第一档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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