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发改规[2016]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2-5
实施时间: 2016-2-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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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以下简称“能评(碳评)”),强化属地节能减碳管理主体责任,我委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碳评)管理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节能专篇类项目能评(碳评)审查实行分级管理。节能专篇类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能评(碳评)审查:
  (一)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二)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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