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府厅发[2015]124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11-22
实施时间: 2015-11-2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19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1月22日
  南昌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的战略部署,贯彻国家五部局联合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以下简称“两创示范”)工作精神,进一步落实南昌市&ldquo......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