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2016-2017年度省级小额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采监[2016]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25
实施时间: 2016-1-25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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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级各单位,各定点印刷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印刷服务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办字[2003]32号)规定,经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现将2016-2017年度省级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小额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及印刷服务的内容
  在协议定点有效期内,在杭省级各采购单位凡年度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印刷服务项目,应当在本通知确定的定点供应商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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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定点印刷服务供应商联系方式及基础报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