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6]2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1-28
实施时间: 2016-1-28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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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委:
  为推进和规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现将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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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附件体积较大,详见http://gks.mof.gov.cn/redianzhuanti/zhengfucaigouguanli/201601/t20160129_1661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