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涉税业务中严禁强制代理和指定出具涉税鉴证报告的公开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19
实施时间: 2016-1-1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360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涉税鉴证等中介服务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和纳税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规、自愿和规范的涉税鉴证等中介服务有助于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有助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然而,目前仍有一些地区存在着利用行政权力强制要求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涉税业务时提交社会中介组织的涉税鉴证报告或指定代理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国税机关的形象,扰乱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为全面落实 “三严三实”要求,维护国税机关良好形象,现就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中,严禁强制代理和指定......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