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部消费[2016]32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时间: 2016-1-20
实施时间: 2016-1-20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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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进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引导行业可持续发展,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根据《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40号)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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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暂行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