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2-28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00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现将《2016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予以发布,明确了除另有规定外,2016年各月份全省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项地方税(费)的申报缴纳期限。本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2月28日
  2016年度各月份申报纳税(费)截止期限
  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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