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联[2014]3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4-21
实施时间: 2014-5-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29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申请核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黑交函〔2014〕7号)收悉。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6年第2号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6年第9号令)规定,同意收取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费,具体标准如下:
  一、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其中:理论考试20元/人;示范教学(实际操作)考试40元/人。
  二、考试不及格需要补考时,第一次补考不收费,第二次补考按规定考试费标准的5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