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高级职称评价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联[2014]6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8-8
实施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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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我省高级职称评价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黑人社函〔2014〕239号)收悉。鉴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高级职称评价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3〕79号)执行期将满,为保证我省高级职称评价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收取高级职称评价考试费的批复》(黑财综〔2013〕9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我省高级职称评价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该收费标准已含聘请专家命题、印刷试卷、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场租、监考、评卷等具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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