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专业管理人员和建设企业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联[2014]6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8-6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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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你厅《关于继续执行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专业管理人员和建设企业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黑建函〔2014〕8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厅教育中心继续执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专业管理人员和建设企业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2〕58号)。执行日期自2014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7月10日。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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