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行[2014]34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2-4
实施时间: 2014-12-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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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国土资源厅:
  你厅《关于继续申请核定省国土资源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函》(黑国土资函〔2014〕525号)收悉。鉴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2013〕303号)已经到期,为保证我省矿业权交易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
  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成立的矿业权交易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矿业权交易服务时,可以收取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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