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自治区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地税发[2013]52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7-3
实施时间: 2013-7-3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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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自治区地税局各直属单位: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非公经济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3]7号),明确了有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党发[2013]7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政策及贯彻落实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一)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自治区新办的大中型非公有制企业,自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免征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5年;已注册成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凡符合西部大开发鼓励类目录的,执行西部大开发15%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符合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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