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支付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1-28
实施时间: 2016-1-28
法规类型: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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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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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记账式附息(十九期)国债将于2016年2月18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1119”,证券简称为“国债1119”,是2011年8月18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9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65元。
  二、本所从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17日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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