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川办发[2016]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12
实施时间: 2016-1-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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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真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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