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6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6]5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6-1-22
实施时间: 2016-1-22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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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根据《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06]005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检查办法(2013年修订)》(中税协发[2013]057号)规定和《注册税务师执业道德规范(试行)》(中税协发[2014]044号)有关规定,为加强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现就2016年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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