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6]75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14
实施时间: 2015-1-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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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0号)要求,决定对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用电实行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一)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明确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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