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0-25
实施时间: 2015-10-25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海
阅读人次: 27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您好!
  今年10月8日起,“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在我省正式上线运行。在10月申报期内,大多数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都能如期顺利扣缴申报,但也有部分扣缴义务人遇到一些问题,导致不能进行正常的扣缴申报。地税部门征管系统更新给广大扣缴义务人带来了一定的不便,在此深表歉意,同时感谢社会各界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现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提示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必须实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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