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政办发[2015]124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11-30
实施时间: 2015-11-30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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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江苏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苏政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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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江苏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调整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