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函[2016]16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6-1-11
实施时间: 2016-1-1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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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杭州是浙江省省会和全省经济、文化、科教中心,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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