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财发[2016]3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1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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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各地(州、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发[2015]42号)转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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