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11
实施时间: 2016-1-1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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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改革决策,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4〕13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15年,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进展不平衡、购买范围窄、资金规模小、购买方式适应性不强、承接主体发育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探索推广符合自治区实情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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