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5年会费结余资金向会计师事务所返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5]85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5-12-25
实施时间: 2015-12-25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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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支持事务所加强自身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经中注协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向会计师事务所返还中注协2015年会费结余资金。现就有关返还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还政策
  按照“稳定支出,比例返还,消化结余,减轻负担,均衡发展”的原则,以2014年度中注协财务支出规模为基数,将中注协2015年实收团体会费超过2014年支出规模的部分,按照2015年事务所缴纳中注协团体会费占中注协实收团体会费的比例计算2015年返还额,原渠道进行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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