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交水发[2015]206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
发文时间: 2015-12-29
实施时间: 2016-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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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船东协会、港口协会、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引航协会、理货协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总体部署,顺应港口收费政策改革变化,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对外贸易和航运事业发展,依据《港口法》《价格法》和《中央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规定,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港口收费改革事关政府职能转变、外贸稳定增长和港航事业健康发展。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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