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税收返还改为与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挂钩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发[1994]47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1994-8-24
实施时间: 1994-8-24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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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国发〔1993〕 85号) 规定:"1994年以后,税收返还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平均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 即上述两税全国平均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 。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产、培植财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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