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事宜
发文文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44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5-12-29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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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令[2015]第1号发布)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调整了《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金制工业、实验室用制品(海关商品编号7115901020)”的,免予办理《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
    二、调整后的《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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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