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资委评价[2015]52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国资委
发文时间: 2015-12-30
实施时间: 2015-12-30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产权管理 上海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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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委办局,各企业集团,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在沪集体企业主管部门:
  为了做好2015年度本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统计(以下简称:资产统计)及报告编制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5]159号)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沪国资委秘[2003]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协调,不断巩固和完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认真做好2015年度资产统计工作是本市各级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共同任务。各企业和有关单位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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