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完善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6]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4
实施时间: 2016-1-4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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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及常熟、泰兴、丹阳、昆山市、沭阳、盱眙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从业人员服务工作,现就完善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次数调整
  从2016年开始,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一年两次调整为四次,每季度一次。请各地抓紧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并及时告知广大考生。
  二、考试有关事项安排
  (一)报名及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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