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政办发[2015]5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5-12-28
实施时间: 2015-12-28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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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28日
  关于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
  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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