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稽查[2015]263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2-29
实施时间: 2015-12-29
法规类型: 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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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视频会有关要求,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意识。各保险机构(含下属各分支机构,下同)要切实承担人员管控、风险管控、监测预警、风险处置、系统防控的主体责任。各保监局要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辖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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