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顺延的通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4
实施时间: 2016-1-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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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和有关税收法律的规定,现就201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调整安排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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