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5]14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12-18
实施时间: 2015-12-18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0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5]44号]精神,对中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