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证上[2016]1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6-1-5
实施时间: 2016-1-5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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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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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取消了投资者新股申购预缴款的规定。为落实证监会新股发行改革措施,本所调整了新股发行流程,将网上发行申购次日完成配号调整为申购当日完成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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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