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供澳门粮食及其制粉出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贸发[2008]369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08-9-19
实施时间: 2008-9-19
法规类型: 对外经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53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特派员办事处,许可证局:
  为进一步加强供澳门粮食及其制粉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确保澳门市场稳定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内地与澳门关于防止内地供澳粮食及其制粉转口的实施方案.doc    
2.澳门《内地粮食及其制粉》登记进口商名册.pdf    
3.内地粮食及其制粉进口商登记证明书式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