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明确指数熔断期间证券复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证发[2015]102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5-12-31
实施时间: 2015-12-31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7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保证指数熔断机制的顺利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5.6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指数熔断期间证券复牌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证券复牌遇本所实施指数熔断的,延续至指数熔断结束后复牌,但不属于指数熔断实施范围的证券品种除外。
  延续期间的申报事宜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