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文资函[2015]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5-6-19
实施时间: 2015-6-19
法规类型: 产权界定与产权登记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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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 有关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文资[2012]16号,以下简称《办法》),财政部将于2015年7月1日起,组织开展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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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化企业产权登记分批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