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15]4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12-18
实施时间: 2015-12-18
法规类型: 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4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满足境内机构外币现钞业务的实际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地方性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文件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doc